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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第三方测评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0FW7833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第三方测评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双港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柏庄财富广场1#楼办公楼
中标金额:1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南陵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第三方测评 服务范围:南陵县2020年8个镇149个行政村2336个自然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测评 服务要求: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个部委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同时结合《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对8个镇149个行政村2336个自然村进行测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村内塘沟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不良生活习惯的改,村庄绿化提升等。 服务时间:6个月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谈判)名单:
黄玉芳 何凤平 张振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陵县招标办三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南陵县春谷中路
联系方式:李威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县湾沚镇芜湖中法机械商贸城D3幢
联系方式:魏欣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欣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详见附件1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详见附件2
3、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3
南陵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第三方测评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陵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第三方测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11CG2020FW7833
2、项目名称:南陵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第三方测评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5、预算金额:60万元
6、最高限价:60万元
7、采购需求:南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第三方测评,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0、项目性质:政府采购-服务
11、标段(包别)划分: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独立法人资格:是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投标供应商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至15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至20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24个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