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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流湖镇集镇改造提升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赣建洪新建招字【2020】第024号
一、招标条件:
南昌市新建区流湖镇集镇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 新发改字【2020】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招标人为南昌市新建区流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项目资金及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南昌市新建区流湖镇集镇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项目地点:南昌市新建区流湖镇。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997.63万元。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以区发改委立项批复的总投资为准,最终项目实际总投资以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金额为准。
4、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提升改造(白改黑)、新建沥青路面、人行道改造、雨污分流、管线预埋、房屋立面改造、公共厕所、景观提升、路灯改造等。
本项目招标范围:
①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同时设计单位必须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内容进行深化设计。
②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施工路面提升改造(白改黑)、新建沥青路面、人行道改造、雨污分流、管线预埋、房屋立面改造、公共厕所、景观提升、路灯改造等及建设方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项目。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为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进赣备案: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外埠来赣设计单位须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 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的上岗证书,安全员还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投标时凭该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只需提供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书中需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且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二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6.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8.其它说明事项: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可)须提交伍拾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转账凭证或年度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开标现场单独递交,银行转账凭证或年度保证金缴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申请人凭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大会。凡参与投标的法人或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得离开开标会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排序资格,并当场顺延递补。
(3)投标人不符合1-8条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4)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5)本次招标执行江西省住建厅赣建招标【2019】1号文件精神,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复制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制件是指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彩色打印的文件。
(6)本项目执行赣建招[2019]10号文件精神,开标时,投标人可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
四、拟刊登招标公告媒体:信息日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7月13 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3 日9 时30分;地点为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章):南昌市新建区流湖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黄小晖
联系人及手机:邱小洪/******
招标代理: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子明
联系人及手机:徐国林 / ******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