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塞沿河湾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及供热管线工程勘察已由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延安市安塞延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安塞区沿河湾镇。
2.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812.74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区出入口工程、道路工程、生活配套工程、工业厂房工程、供热管网工程。
2.3服务期限:以项目委托书为准。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并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出具勘察成果报告。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勘察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受贿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3.5 省外进陕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查询(本省企业不适用)(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3.6 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投标期间不得更改;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8时(节假日休息),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进行报名。
5.2报名需携带: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仅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通过扫描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信息的企业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企业业绩1份、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情形查询截图、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的截图(本省企业不适用)等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套,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支持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安塞延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治平大厦10层
联系人:李翔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大砭沟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联系人:华瑾峰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