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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警务工作服务站警用装备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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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QXQZC2020J10478 |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警务工作服务站警用装备采购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1日 |
定标日期:2020年05月27日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市藏园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南宁市朝阳路68号金山广场A栋1002号 |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万壹仟元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警务工作服务站警用装备一批 |
评审专家名单:陈礼强(谈判小组一致推荐为组长);卢文俊;文平(业主评委) |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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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35号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文平 ****** |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131号绿都商厦1315号房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杜涛****** |
五、监督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
质疑电话:****** |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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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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