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榕江堤防护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汕头市潮阳区榕江堤防护岸工程项目建议书已通过潮阳发改综建【2020】16号文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潮阳发改综【2020】48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申报政府专项债券、中央资金,争取各级财政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汕头市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已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榕江堤防护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达标堤防20.045公里,并对17.316公里岸线实施护岸防护措施,拆除重建旗头、港内、路内、大坛4座水闸,完成塭嘴交通旱闸等工作内容。工程总体基本沿原堤线布置,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二级,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设计,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24h暴雨径流1d排干。项目建议书估算总投资约为89593.32万元。工程招标控制价: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勘察费:638.83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编制费为:147.91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汕头市潮阳区榕江堤防护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对应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勘察工作。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3.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2)、(3)资格条件:
(1)工程咨询: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建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和服务范围需包括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2)咨询资信: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业务需包括水利水电;
(3)工程勘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地质或岩土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的正式员工。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6.74.108/)中完成企业信用信息登记;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登记手续,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2017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满足本招标公告3.2条第(1)、(2)款要求的咨询单位;
(二)联合体各方至少应当具备满足本招标公告3.2条(1)、(2)、(3)款资质条件之一;
(三)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五)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单独投标。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每日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进行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登记时需提交的资料:
(1)联合体协议书(按附件格式)原件(如有);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或联合体各方共同委托)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5)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登记手续,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2017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注:(1)至(6)项按顺序胶装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法人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资质证书除外,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现场备查。(7)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以上资料不齐全及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投标登记。
4.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8月6日上午08:30至09:0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
4.4开标时间: 2020年8月6日上午09:00。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疑问及答疑以传真形式进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汕头市水务局网站发布。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汕头市潮阳区潮海路口岸综合大楼八楼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273号13H房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和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方,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投标登记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