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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警示教育中心(中央空调及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已由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采购X【******】-0047号文件),项目业主为中共珲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珲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珲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警示教育中心(中央空调及太阳能热水器)项目
2.2 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18.5099万元;
2.3采购范围:中央空调及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安装(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
2.6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完成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截止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7月7日至 2020年7月13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延边州住建局一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否则不予受理。
4.2 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4.4、投标人可于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为止到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获取密保卡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bggzy.com/)注册登记,务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登录(http://ybggzy.com/)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否则失去投标资格。
五. 磋商(开标)时间、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时间、响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7月24日10时00分,地点:珲春市新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珲春市英安镇东关村)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于2020年07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账,过期不予受理。收款人: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110******,开户银行: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2 4942 0016。联系电话:******。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共珲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珲春西街755号; 联系人:何飞
电话:155 8557 0005;
2、招标代理机构: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联系人:孙妍
电话:****** 邮箱:******
3、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