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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基本建设计划》(长汽开管发[202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管道工程监理。
2.2监理服务期:2020年8月6日-2022年7月30日,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相对应。
2.3招标范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低压燃气管道迁建、非居民燃气管道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规模:年度框架。
2.5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具有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无在建承诺书,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3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成立不足一年无需提供业绩证明);
3.4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若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质证书,应按照其相关要求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及资料,核实准确后接受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6)“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查询截图,以上网站均需要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朱志成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
联 系 人:侯闯 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 号:******0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