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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茗海置业有限公司如东县栟茶镇迎宾路南侧、安居路东侧地块开发项目(鑫辰花苑)供配电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茗海置业有限公司如东县栟茶镇迎宾路南侧、安居路东侧地块开发项目(鑫辰花苑)供配电电缆采购项目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南通茗海置业有限公司如东县栟茶镇迎宾路南侧、安居路东侧地块开发项目(鑫辰花苑)电缆采购项目核准的批复东行审投【2018】2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茗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供配电电缆采购,工程造价约321万元
2.2交货地点:如东县栟茶镇迎宾路南侧、安居路东侧地块
2.3供货期:根据采购人通知时间起20 天内供货完成。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缆的生产或销售。
3.5投标人具有电缆生产许可证、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电缆检测报告。
3.6建议品牌:
序号 |
名称 |
选用品牌 |
|||
1 |
电缆 |
江苏东峰 |
江苏奇鹰 |
中天海缆 |
|
招标文件中提供建议品牌的,投标人可以在建议品牌范围内自行选择;如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品牌的,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所用的品牌标准质量不低于招标人的建议品牌,并附相应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等要求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下午18时00分至2020年7月23日上午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上午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开标说明
1、开标说明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 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茗海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
邮 编:226400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张耀强 联 系 人:周春柳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020年7月13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4.1 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 |
……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为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 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 1%扣 1.5 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