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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凤栖花园二期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A************004001 | 标段名称 | 电梯采购与安装(直梯)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 |
海安市凤栖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直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凤栖花园(二期)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安装及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凤栖花园二期工程的电梯采购、安装及调试,数量为40台,其中:2层2站货梯(有机房)2台;25层23站无障碍客梯(有机房)1台;25层24站消防、担架兼无障碍客梯(有机房)1台;29层27站无障碍电梯(有机房)12台;29层28站消防、担架兼无障碍客梯(有机房)12台;28层26站无障碍电梯(有机房)6台;28层27站消防、担架兼无障碍客梯(有机房)6台。具体采购数量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后附表;
2.2交货地点:凤栖花园二期工程,位于海安市黄河路以南,通海河以西;
2.3交货期:招标人根据每期标段工程进度情况在满足安装条件前三个月,通知中标单位相应本期标段交货日期及电梯台数,整机交货期90日历天,交货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获得买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发给的电梯使用许可证,交付买方使用。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合同估算价:15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18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19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为厂家直接投标,要求:(1)投标人须是电梯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或者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2019 年5月 31 后取得的新证)(扫描件加盖公章);(3)生产许可资质必须具有客梯 C 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或者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2019 年 5 月 31 后取得的新证),以及货梯C 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或者货梯(2019 年 5 月 31 后取得的新证),须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扫描件加盖公章);(4)必须具有有效的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制造厂商通过第三方认证,投标产品具有相应的型式试验合格证。
3.5 投标人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自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3.6电梯参考品牌和型号:上海三菱、迅达、奥的斯、日立。
生产厂家 |
有机房客梯 (参考型号) |
无机房客梯 (参考型号) |
上海三菱 |
LEHY-III |
LEHY-MRL |
迅达 |
Schindler 5500AP |
Schindler 5500AP |
奥的斯 |
GEN2-COMFORT 系列 |
GEN2-COMFORT MRL 系列 |
日立 |
HGE系列 |
HGE系列 |
投标单位所投品牌相当于:上海三菱,迅达,奥的斯,日立等同档次电梯品牌,并欢迎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生产厂家前来投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及型号,也可选用其他品牌及型号。(投标人如选用其他品牌进行投标,须于 2020年03月06日 18 时 00 止,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投标品牌型号不低于推荐品牌型号的技术白皮书、相关业绩证明及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等)、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申请报告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人将对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投标人提供的申请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认定,所投品牌、型号档次等于或高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中报价品牌、型号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招标人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02月28日到2020年03月23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5.1获取方式: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23日09点 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31.0 万元;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 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 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8.7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 丁秋文 联系人:丁朋惠 常继文
电 话:****** 电 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