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7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GY-CGSZ20200105
项目名称: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签订按“1+1+1”方式进行,即:如果当前同期乙方对合同执行情况经考核为良好,采购人可以续签下一合同期的合同,否则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
5、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同一公司两家及以上参加投标的效力约定:总公司及分公司参加投标的,以总公司为唯一有效投标人。不同分公司投标的,以阜阳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为唯一有效投标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址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1室(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2、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尚未结束,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接收响应文件,不再进行现场递交。具体办法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1小时前,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现场监督员共同见证下现场申请临时电子邮箱地址,并将电子邮箱地址及时发布在该项目更正公告栏目中。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小时前随时关注该项目的更正公告,获取电子邮箱地址。
(2)各潜在投标人应提前将该项目投标文件的电子版转化为PDF格式,需要加盖公章的页面应扫描成电子版。以上内容压缩为一个压缩包上传至邮箱,压缩包须注明潜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若同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于指定邮箱内提交多份投标文件的,以递交时间最晚的投标文件,作为本次项目的正式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投标人用于发送投标文件的电子邮箱作为该投标人的指定邮箱。
(3)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采购人、现场监督员共同监督下打开电子邮箱,检查所有潜在投标人邮件是否为未读状态,并记录在案。提取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相关内容。开标现场做好全程录音录像。
(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向各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
(5)投标人对开标现场的质疑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6)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将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到交易中心专用的移动硬盘内,送入评标室。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对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过程中需要询标的,磋商小组通过现场监督员与投标人进行电话联系,并将询标函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邮箱。投标人作出的澄清修改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给磋商小组。
(7)本项目规定报价次数为两次。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在现场监督员与所有供应商进行电话联系,并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20分钟)同时书面提出二次报价及有关承诺以邮件形式发送到该项目电子邮箱内。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第二次报价之前退出谈判的或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放弃第二次报价,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报价(第一次报价)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阜阳市清河西路5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 宇
电 话:******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