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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分类垃圾桶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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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QXQZC2020J10866 |
项目名称:分类垃圾桶采购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20年06月24日 |
定标日期:2020年07月01日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安途远商贸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9号美泉1612A15号楼2104号 |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壹万壹仟捌佰元整(¥311800.00)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标的货物名称1:固定组合式四分类垃圾桶 品牌:铭欧 规格型号:铭欧240L固定组合式四分类垃圾桶 数量:5组 单价: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标的货物名称2:240L塑料分类垃圾桶 品牌:铭欧 规格型号:铭欧240L塑料分类垃圾桶 数量:1200个 单价:人民币贰佰叁拾玖元整(¥239.00) |
评审专家名单:胡虹娇(组长)、梁其凯、何欢欢(业主评委) |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联系人:广西安途远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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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何欢欢 ******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陈秋蓉****** |
五、监督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
质疑电话:****** |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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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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