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2020年定期检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港珠澳大桥已于2018年10月24日正式开通运营,建设资金来自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简称“三地政府”)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港珠澳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方为港珠澳大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2020年定期检查(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港珠澳大桥工程包括三项内容:一是海中桥隧工程;二是香港、珠海和澳门三地口岸;三是香港、珠海、澳门三地连接线。海中桥隧主体工程(粤港分界线至珠海和澳门口岸段,以下称“主体工程”)由粤港澳三地共同建设。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简称:主体工程)东起粤港分界线、西至珠澳口岸人工岛,长约29.6km,其中桥梁段长约22.9公里,隧道段长约6.7公里。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定期检查,包括土建和交通工程两个部分。土建部分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人工岛、沿线设施及收费大棚;交通工程部分包括安全设施、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以及隧道机电等。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检查、检测、技术状况评定,编制定期检查报告并将检查数据列入相关管理系统。
2.3 计划工期
合同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的正式书面文件通知为准,预计完成时间暂定为2020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在合同谈判期间明确。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投标人 | 资质、业绩能力 |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及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 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近五年内投标人至少成功地独立完成: ①1座单跨大于150m或桥梁总长大于1500m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定期检查(或定期检测)工作; ②单洞长累计6km及以上高速公路隧道定期检查(或定期检测)工作; ③1项检测里程30km及以上高速公路定期检查(或定期检测)工作。 |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备进场交易资格,办理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接受邮寄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 月 8 日上午 9 时30分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资料。各投标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5)、《投标单位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5),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自行联系工作人员确认登记,因投标人未及时联络联系人确认,导致登记未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各投标单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现金),售后不退。招标人提供《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运营维护技术手册》给投标人借阅。投标人完成投标登记并提交《保密承诺函》后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20年 7 月 21 日 9 时 00 分,集中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68号,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参加踏勘人员要求:1、满足国家边防边检管理相关要求;2、2020年 7 月 15 日前书面提交名单和相关资料。)
投标预备会时间:踏勘当天,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68号,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8 月 12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官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68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3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1项目概况
附件4 保密承诺函
附件5 投标登记申请表及投标单位信息登记表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日 期: 2020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