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洲滘涌流域水系连通及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
(含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南沙开发区管委会相关纪要文件批准,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洲滘涌流域水系连通及综合治理工程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建设管理(含施工监理)单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洲滘涌流域水系连通及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含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
三、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洲滘涌流域水系连通及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南沙区大岗镇,该工程包括四个子项目:1、勾尾涌:该项目投资约3200万元,场地800米,宽约6米,建设内容为主要包括道路建设、路面改造、路灯建设、截污纳管、生态修复等;2、北流河:该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长度约1090米,宽8米,建设内容为主要包括堤防加固、道路建设、堤岸整治、路面改造、路灯建设、截污纳管、生态修复以及恢复北流涌与界河(南沙-顺德)连通,提升区域排涝能力;3、中心河,该项目投资约4800万元,长约1200米,宽10米,建设内容为主要包括堤防加固、道路建设、堤岸整治、路面改造、路灯建设、截污纳管、生态修复等;4、潭洲滘涌:该项目投资约16000万元,长2500米,宽10米,建设内容为主要包括堤防加固、道路建设、堤岸整治、路面改造、路灯建设、截污纳管,建设潭洲滘涌北排涝泵站、潭洲滘涌南水闸,对昌安工业园段揭盖复涌后的整治,实施整治范围内河涌段岸线生态修复和水体生态修复。总投资约30000万元(不含征拆费用)。防洪等级200年一遇。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五、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085.25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为人民币422万元,项目监理费为人民币663.25万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项目工期: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含施工监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止。
八、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1)、建设管理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管线迁移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建设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
(2)、施工监理,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施工图会审、进度款和变更审核、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九、投标担保、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9年 3 月 28 日至2019年 4 月 3 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报名窗口(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3、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4.每标段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 售后不退。
5.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或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咨询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②监理部分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4、拟承担本建设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单位)拟派担任本项目的(建设管理+监理)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单位)拟派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专业为水工建筑,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3)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注: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单位)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第3点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
9、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投标人按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投标人按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
12、投标人按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建设管理(含施工监理)人员配置承诺书。
13、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监理任务的一方为牵头单位,并按附件四内容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建设管理+施工监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八年十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IC卡)。
注:诚信档案(IC卡)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叁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
六、本公司承诺,一旦我公司中标,若经招标人查实三年内有行贿记录,将自愿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