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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隆安县教育局委托,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隆安县第五中学高中部教学办公用品项目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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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NZC2020-G1-230003-JHGL |
项目名称:隆安县第五中学高中部教学办公用品项目采购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20年08月31日 |
定标日期:2020年09月22日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德米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3号楼3-2117号 |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陆拾玖万伍仟柒佰陆拾元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学生课桌椅 鸿凯 HK-003 3200套 248 中学双层床 鸿凯 HK-001 1600套 998 教师讲桌 鸿凯 HK-008 70张 798 教师办公桌椅鸿凯 HK-010 250套 998 |
评审专家名单:李瑞杰、黎志键、李英梅、邓礼琦、陆秀凤(业主评委) |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验收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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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单位地址: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李家善 ******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蒙炜****** |
五、监督部门:隆安县财政局 |
质疑电话:****** |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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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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