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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闸门、堰)设备采购、指导安装及调试
设备采购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闸门、堰)设备采购、指导安装及调试,招标人为福建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闸门、堰门采购招标。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闸门、堰)设备采购、指导安装及调试。
2.2 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86.76万元。
2.3 供货地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现场。
2.4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货到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2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设备指导安装。
2.5 项目概况: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部分)规模为10万m3/d,出水水质CODcr、BOD5、氨氮、总磷等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总氮≤10 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采用的主要工艺方案包括预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二级处理工艺采用CASS生物反应池;深度处理工艺采用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消毒工艺采用加氯接触;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浓缩池+贮泥池+带式脱水机。
2.6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堰门、闸门以及设备的配件附件、紧固件、现场操作箱(若有)至各用电设备之间的强弱电电缆的供货,以及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咨询、设计交流、优化设计、人员培训等相关技术服务及提供全套的技术资料。所有设备的保证测试和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内对污水处理厂对应承包内容的运行指导和维修。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设备技术规格、要求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另册提供)。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闸门、堰门的制造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投标人提供的制造商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证明;
3.1.3投标人应提供至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具有10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且单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闸门、堰门设备供货的业绩不少于3个。
上述3.1.3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最终用户加盖用户公章的业绩证明(须列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金额以及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有)。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1.4财务要求及其他资格要求:
3.1.4.1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报表,近三年指2017年01月0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需附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要胶装到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无效。)和基本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1.4.2其他资格要求: ①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②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④投标方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6 月 22 日至2020年 6 月 26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以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7 月 15 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发布招标邀请书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福建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井支路3号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
邮 编: 350014 邮 编: 350013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8.招标监督机构
招标监督机构: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察室、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