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估算价:******.52元人民币。
(4)计划工期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0月30日(122天【日历日】)。
(5)建设地点:大石桥市。
(6)资金来源:大石桥市级资金。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达到设计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在投标过程中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3.4凡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3.6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网上不可查,需提供社保所在地查询电话、经办人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因目前处于疫情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经监管及招标人同意,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通过网络参与,投标人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文件以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发送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请注明单位全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信用等级报告;(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下方
户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号:36490******4
投标人的汇款人须为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时请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简称,文件购买时间以费用到账时间为准。购买成功后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收据扫描件(购买凭证)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致投标人工作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2日10:00时,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石桥市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哈大中路21号
项目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电话:041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保利香槟南门市甲5号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程经理
联系电话:******/******-330/******